度假生活

第三届全国青少年滑雪巡回赛分站赛将于2月24日至2月25日在亚布力阳光度假村滑雪场热血开赛!

发布时间:2026-02-15 浏览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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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传承冰雪运动中的拼搏奋进精神

延续冰雪项目在青少年群体中的热度

推动青少年滑雪运动持续进步

充实青少年赛事活动内容

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定于2026年1月--3月举办

第三届全国青少年滑雪巡回赛

亚布力阳光度假村站

诚挚邀请大家踊跃参与本次赛事

主办单位

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承办单位

亚布力阳光度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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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时间及地点

资格赛亚布力站

竞赛时间:2026年2月24日-2月25日

竞赛地点: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阳光滑雪场-单板公园

全国总决赛

竞赛时间:2026年3月21日-3月22日

竞赛地点:河北张家口万龙度假天堂

竞赛项目

单/双板滑雪大回转

组别

青年组、少年甲组、少年乙组

运动员年龄

青年组(男/女):

16-20岁(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甲组(男/女):

12-15岁(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乙组(男/女):

8-11岁(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不允许跨性别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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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组别设置年龄段的各级各类体校、体育俱乐部、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事业单位、个人均可报名资格赛。

(二)全国总决赛选手参赛资格详见竞赛办法。

(三)参赛运动员须确认身体健康具备参赛条件,身体无以下状况: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者;赛前一晚饮酒或睡眠不足者;以及其他不适合滑雪运动的疾病患者。未成年运动员须经监护人确认,必要时提供适合参加滑雪比赛的健康诊断证明;

(四)运动员报名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中国籍运动员使用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报名,港、澳、台及在中国大陆合法居住的外国人使用通行证/护照进行报名。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滑雪运动专项保险和意外险,险期应包含所有比赛日和交通往返期间,被保险人包括全部参赛运动员和队伍官员、随行人员。比赛中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受伤等情况,由保险公司负责。不能提供相关保险证明的参赛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参赛运动员及其监护人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和《安全参赛和赛风赛纪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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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亚布力阳光度假村小程序

(参赛选手提交报名信息后,经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参赛费用】

本次报名费为399元(含赛道缆车)

注:除以上报名费用包含内容除外,其它交通,食宿(扫描上方二维码购买,限参赛选手提供住宿优惠)等及保险费用均由参赛者自理。

 

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运动员名单,不得冒名顶替,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明,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不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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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参照国际雪联规程并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高山滑雪大回转和单板滑雪大回转项目的竞赛规则以及竞赛组委会的附加规则。

(二)各分站赛个人采用每次2 次滑行,取两轮成绩之和为总成绩。(如小组人数较多,赛事组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一次滑行成绩前16名进行二发,两次成绩之和进行排名。17名之后按第一次滑行成绩排名)

(三) 出发顺序

1.个人赛第一次滑行出发顺序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2.个人赛第二次滑雪出发顺序依据第一滑行成绩的前16名进行逆序出发;17名以后的出发顺序按第一次滑行成绩排名顺序出发。

(四)视察线路

赛会将按实际情况决定视察线路的方式(如比赛线路内视察、比赛线路外视察);运动员视察线路必须穿着号码衣;禁止模拟滑行,运动员如出现模拟滑行行为,将取消比赛资格。除规定的选手视察线路时间和正在赛道上进行比赛的选手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在赛道区域内滑行、走动,不得过旗门或冲过终点,不得在起点区域和计时房附近干扰裁判计时,如有上述情况出现,选手将视为干扰比赛,取消比赛资格。

(五)服装及器材

各项目服装、器材应符合国际雪联有关回转项目滑行要求与安全的规定。运动员须着组委会发放的参赛号码服进行比赛,选手在训练和比赛时不得用任意方式遮挡号码布前面与后面,号码布上的号码必须清晰可见,以便裁判员更好地辨别选手,否则视为犯规,取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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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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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决赛资格

(一)资格赛各组别前三名运动员可晋级全国总决赛。

(二)资格赛各组别累计积分 30 分(含) 以上的运动员可获得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

(三)总决赛承办单位直属滑雪学校经测试赛可推荐外卡选手,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已获参赛资格总人数的 10%(不限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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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资格赛各组别前 3 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

(二)资格赛各组别第4-8 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总决赛各组别前 3 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

(四)总决赛各组别第4-8 名颁发获奖证书,其他名次颁发参赛证书。

(五)资格赛和总决赛全部比赛各单项各组别累计积分前 3名的运动员颁发总积分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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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一)本次比赛纪律监督委员会、 申诉委员会、 比赛监督、裁判监督由主办单位选派,技术代表、裁判长、竞赛长、其他技术官员、裁判员、竞赛辅助人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主办单位复核(名单详见秩序册)。

(二)技术官员和裁判员按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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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开幕式、颁奖仪式、联席会须知

各参赛运动员须按照组委会要求参加开幕式、颁奖仪式及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议、无故不参加者、取消比赛成绩。

二、争议解决

(一)对比赛成绩和判罚有异议的队伍和运动员应以书面形式在非正式成绩公布后 15 分钟内向组委会申诉,并交纳壹仟元整 (¥1000 元) 申诉费,逾时上交书面材料或不缴纳申诉费,视为 自动放弃申诉。 申诉费,若胜诉将予退还,败诉则不予退还。

(二)在本届赛事活动中发生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禁赛等处理决定不服的,主、承办单位和参赛主体可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竞赛日程详见各分站补充通知。

四、比赛场地发生的伤病治疗和紧急救护由承办单位负责转运;参赛运动员和官员在当地医院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五、安保措施

(一)承办单位应制定并执行充分的安保措施,安保措施覆盖范围应包括所有参赛运动员、队伍官员、随行人员、竞赛官员、媒体及工作人员;

(二)各参赛运动员、队伍官员、随行人员应自觉遵守承办单位的安保措施,确保安全文明参赛和观赛。

六、声明

(一)免责声明它安全问题及参加此活动而引发的一切包括财产损失、遗失等带来的后果及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负责,主、承办单位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肖像权的使用声明

本次比赛的主、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比赛相关各类人员的照片、视频等进行旨在促进滑雪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七、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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